12月26日下午,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我校象湖校区行知楼5066室模拟法庭开庭,审理一起环境资源纠纷上诉案件。20信法U(1)全体同学以及21信法U(2)等班级部分同学共五十余人全程旁听了本次庭审。
本案案由为渔业承包合同纠纷,系承包人梅某、转承包人焦某与发包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某村民委员会之间,因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,梅某诉至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而起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一审被告焦某不服,提出了上诉。郑铁中院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,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听取了上诉人焦某的代理律师、被上诉人梅某以及一审被告某村民委员会的最后陈述和调解意向。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郑铁中院集中管辖河南省环境资源案件,是我省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、践行司法活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涉及渔业资源保护、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民事纠纷,属于环境资源案件的范畴。
正在进行“专业实习”课程的信法学子,通过本次在庭审现场的近距离观摩和学习,获授一堂生动的司法实务课,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了新共鸣;大家深刻领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,对于“两山”理论、“双碳”目标也有了更加深入的认知,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实践学习机会,近距离接触、观摩司法活动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将会珍惜学习时光,争做新时代里优秀的法律人。(谢瀚鹏/文 宁艳岩/审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