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,严格党员管理、加强党员教育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建立学校基层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“三会一课”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党课。
一、支部党员大会
(一)会议时间
每季度召开一次。
(二)参会人员
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,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,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。
(三)会议内容
1.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讨论本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;
2.定期听取、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;
3.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;
4.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;
5.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;
6.选举党支部委员会;
7.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;
8.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(四)会议决议
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。
(五)会议要求
1.开会前,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、围绕工作,确定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,并将会议内容、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。
2.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,存档备查。
二、支部委员会
(一)会议时间
每月召开一次,如需要可以随时召开。
(二)参会人员
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,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(三)会议内容
1.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;
2.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;
3.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,形成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;
4.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,讨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,审查党员发展对象是否合格;
5.研究处理党支部的各项日常工作;
6.讨论党支部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(四)会议决议
会议形成的决议,应确定支部委员会有关成员负责检查落实,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。
(五)会议要求
1.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,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;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,能到会的支部委员不超过半数时,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2.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,存档备查。
三、党小组会制度
(一)会议时间
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需要也可随时召开。
(二)参会人员
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,由党小组组长主持。
(三)会议内容
1.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;
2.传达党支部的决议,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,讨论安排每个党员具体工作任务;
3.组织党员交流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等。
(四)会议要求
1.会前要有准备,会议内容要集中,每次会议要有针对性、有重点地解决1-2个问题。
2.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,存档备查。
四、党课
(一)党课时间
一般情况下,每学期要上一次党课,也可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,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。
(二)上课人员
党支部全体党员,也可以扩大到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等。
(三)党课内容
1.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;
2.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3.学习党的历史知识;
4.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;
5.结合形势,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教育;
6.根据需要对党员开展各种专题教育。
(四)党课要求
1.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、最基本的一种形式,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,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上好党课,认真制定党课计划。
2.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,无特殊情况,不能缺席。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。
3.党课教师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在某方面学有专长的党员担任,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相关专家授课。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,讲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。
4.每次党课结束后,应采取适当形式对学习内容进行检查考核,保证学习取得实效。
5.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,存档备查。
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